河南兴亚律师事务所关于开展向郝朝兴律师学习的通知
河南兴亚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
郝朝兴律师是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践行司法行政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是当代律师的杰出楷模。为了学习、宣传郝朝兴律师的崇高精神和先进事迹,中共安阳市司法局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广泛开展向郝朝兴律师学习的活动。
郝朝兴律师,男,1972年5月出生,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开始律师执业。2009年7月,郝朝兴律师响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号召报名加入“1 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一年服务期满后,又连续两年两次参加志愿者行动。三年来,先后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农八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从事法律援助志愿服务。2012年,郝朝兴律师参加第四次志愿者活动,赴西藏昌都继续工作。
郝朝兴律师在三年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期间,充分发挥援疆干部不怕困难、勇挑重担的工作精神,克服海拔高、地理环境复杂、气候条件恶劣、经济落后、生活条件艰苦等诸多困难,多次深入牧民帐篷、团场、社区、工地、学校、监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开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并亲自授课,曾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2件,增进了当地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也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意识,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司法部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郝朝兴律师执业以来实现当事人“零投诉”,2008年,郝朝兴律师被评为安阳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0年,郝朝兴律师服务的新疆建设兵团农二师法律援助中心荣列为司法部第二届“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候选单位。2010年7月和2011年7月,郝朝兴两次被评为“1 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律师。2012年7月,当选中国“十大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
一、学习他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政治觉悟。
二、学习他不畏艰苦、知难而进的拼搏精神。
三、学习他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优秀品格。
四、学习他心系群众、服务为民的高尚情怀。